文章專區 ARTICLE AREA
更多分類 新冠肺炎無症狀、輕症、確診者何時解隔離? 指揮中心曝「個別解除條件」
瀏覽人次:20997 返回列表
一、隔離治療之無症狀或輕症個案,同時符合下列二項條件,無須採檢即可解除隔離治療,並由衛生單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,續進行7天居家隔離:
(一)退燒至少1天,且症狀緩解。
(二)且距發病日已達10天(無症狀者,病日以探檢日計算)。
備註:符合本項解除隔離治療條件,自醫院或集中檢疫場所返家,不得搭乘大眾運輸。
二、隔離治療個案,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,得解除隔離治療,並由衛生單位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,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:
(一)退燒至少1天,症狀緩解。
(二)距發病日已達10天(無症狀者,發病日以探檢日計算)。
(三)1次呼吸道檢體(探一套口咽或鼻咽拭子可)檢驗SARS-CoV-2 RT-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二30。
延伸閱讀:
·英國變種病毒株強勢入侵,CT值越低越好?
·單日本土確診突破400例、13例死亡! 最新疫情狀況一次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