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∕吳佩芬
子女要不要接受父親或母親意料之外的第二春對象,畢竟會是一個過程,難免歷經心理與情緒的衝擊,需要好好調適。
個案故事 秀珠是家中的老大,底下有2位弟弟,3姊弟從小因為求學、工作離開家鄉,只留下父母相守在鄉下生活,頤養天年。不料,2年前,父親因為肝硬化過世,母親成了獨居老人,母親生性開朗活潑,獨居後常往住家附近的廟宇聚會,一方面有宗教信仰,另一方面可和她的老人朋友談心。
秀珠和弟弟們感到鬆一口氣,母親雖然獨居,但有固定的宗教聚會場所,心靈有寄託,也有同伴陪同,不用擔心老年憂鬱症上身。2個月前,在親子聚餐的場合,母親身邊總會伴隨著1名和她年紀相仿的老先生,雙方宣稱將於年底完婚,打算一起攜手共度晚年,3個小孩心想,怎麼這麼快,父親屍骨未寒,母親就結交新歡?雖然獨居的母親身邊有人陪伴,可以填補小孩不在身邊的缺憾,但未來兩人結婚後,一連串的法律問題有可能會接踵而至,反而更棘手。 |
依據內政部統計,到2015年為止,國內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數的12.22%,約287萬,以平均壽命來看,女性喪偶的事件比男性多。2010年南開科技大學曾發表「子女對於高齡喪偶母親尋求第二春的態度研究」,受訪子女均表示,母親喪偶後的照顧壓力變大,雖然贊同母親「有異性知己的陪伴」及「第二春有助晚年生活的適應」,但弔詭的是,多數子女不鼓勵也不贊同「母親尋找第二春」。
尋找第二春的原因
臺安醫院身心科主治醫師張育彰表示,離婚或喪偶者尋找第二春的動機,大致有以下幾個原因:
◎需要愛與被愛的感覺
即便目前沒有伴侶,還是會期待感情上擁有溫暖與被愛的感覺,因為情感是維繫人際關係頗重要的一環,與人建立有意義的關係,獲得歸宿感與被需要的感覺,對一個人的需求而言,特別是心理與心靈層次,是很重要的。
◎生活伴侶有分擔與分享的功能
擁有伴侶可以做的事,可以去的地方,可以有更多的選擇,例如:有些餐廳或場所,可能不適合單身消費前往,擁有伴侶分享,生活可以更多采多姿。何況一定年紀之後,居家生活確實需要有個相互照應的伴,碰到緊急事物,也才有個親密信任的人可以支應代理。
◎喪偶後的生活規畫與選擇
現代人平均壽命大約80歲,倘若喪偶的年紀是50~60歲,還有超過20年的生涯要面對。在此熟齡階段可能已經退休,或許子女也都獨立成家未再同住,喪偶後會面臨到衝擊頗大的空巢期,無論是否選擇再婚,接下去的晚年階段,生活型態、習慣等,將會有所改變調整,也可以有各種後續適當的規劃。
常見子女的反應
◎質疑對方動機不單純
如同電視、電影或小說經常出現的劇情,子女第一個懷疑的是,對方可能是覬覦喪偶者的資產與錢財,與長輩結交的動機並不單純。
◎擔心當事人被欺騙
子女會擔心會不會遇人不淑、害怕當事人被傷害。導致情感上的欺騙、財務上的欺騙或是其他理由的欺騙。
◎感覺背叛,對不起已逝的親人
例如:當父親過世後,母親結交男友,子女可能會感覺母親對過世的父親是情感的背叛,而且子女對過世父親的自責與罪惡感,也可能投射到母親身上,甚至對母親表現出憤怒、生氣行為。
◎原本的關注、平衡被剝奪
同樣舉例:如果母親過世,家裡多半仍會存在某些默契或是儀式,懷念母親好像仍然一起生活。如果父親有了第二春,就好像原本美滿家庭有了第三者,家庭平衡現況被破壞,子女可能會產生失落感,也會覺得原本父親對於家人的關注,相對被剝奪了。
◎擔心長輩的健康問題
喪偶的長輩年紀大了,健康出狀況或是有身體疾病,第二春的對象會不會好好照顧親人?會不會因為有了第二春,身體反而有負面影響?
對於子女而言,這個第二春對象畢竟是外人,不熟悉、不放心是很直覺的擔憂,真有狀況考慮照顧的需求,也難免質疑其對親人照顧的用心程度。
晚輩該如何適應?
◎將心比心、體諒與祝福
如同父母親面對子女的感情婚姻,子女面對喪偶父母親的第二春,也應該以同樣的態度予以尊重,將心比心去因應對方的抉擇。雖然對子女而言,父母第二春對象相對是個陌生人,但是當喪偶的父母親願意在情感及生活上尋求另一個伴侶,追求第二春的幸福,子女應真誠給予體諒與祝福的。
◎保持彼此持續的溝通與互動
喪偶的父母親開啟第二春,不見得會馬上讓子女知曉;而當子女的注意到喪偶的父母親有了新對象,開始也許不動聲色、靜觀其變,彼此難免有些猜忌和擔心。如果雙方能適當地表達關心,持續溝通、見面互動,才能體悟到雙方真正的感受與了解實際的狀況。
◎不要過度情緒反應、以偏概全
子女千萬不要因為一開始的負面情緒未調整好,就一味或片面的否認、拒絕,提醒自己調整好尊重、祝福的心態,適切的表達關注,將可擁有良好而正向的溝通與互動,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正面態度。
◎理性看待喪偶父母親的第二春
如果談論他人喪偶父母親擁有第二春,多數人較能秉持理性思維,贊成比例相對較高,但是面對自己親身經歷的狀況,或許反對的則多於贊成。畢竟,自己的心路歷程、情緒衝擊,還是需要適當調適、理性面對。
◎碰到解不開的難題,可尋找專業諮商
社工、心理師、身心科醫師等,都可以提供專業的協助。
【本文摘自 常春月刊392期】